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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0章 追至


他暗道好险,公孙青云下的毒,委实诡奇,竟能瞒过自己的直觉,好在,若有下一次,直觉会发出警兆。

  他叹了口气,真没想到,看似不危险的毒药,也能威胁性命,世间之奇妙,委实令人赞叹。

  观天人神照经果然玄妙,关键时候,相身坐于莲花上,受月之精华沐浴,驱除体内杂质,逼出了毒。

  若无观天人神照经,自己此番已然毙命,与公孙青云结伴而行了,结束这一世的旅程,实在不甘心。

  他缓缓起身,伸伸胳膊,踢踢脚,笑容满面。

  天色已黑,他却神清气爽,眼前的天地格外的美丽,险死还生,对这个世界的体悟更深一层。

  他缓缓来到公孙青云身边,夜色漆黑,月光如水,却被树梢横斩成多块儿,落到地上时,已经消散得差不多,照在公孙青云身上,朦胧一片,看不清他的脸庞。

  李慕禅眼神一掠而过,袖子一拂,五只小瓶从公孙青云身上飞出来,落到旁边的草地上,从大到小成一排,整齐划一。

  公孙青云虽亡,李慕禅却不敢近身,公孙世家的毒药,他再不敢小觑,虽有金刚不坏护体,仍受不住。

  他的金刚不坏神功,层次已达皮肉,外相发生变化,莹白如玉,皮肉坚韧如革,寻常刀剑难伤。

  他金刚不坏神功仅达皮肉,还有几层,分别是练膜,练筋,练血,练脉,浑然合一,金身铸就。

  他想百毒不侵,需得达练血之境,还隔着两层。

  他看着死不瞑目的公孙青云,摇头叹了口气,可惜,他身上没有武功秘笈,只有五只小瓶子,大小不一。

  他袖子又一拂,小瓶们飞起来,落到两丈开外,他来到它们跟前,盘膝坐下,双手结印,阖眼打坐。

  半个时辰过后,他睁开眼,双眼澄清如水,波澜不生,沉静安祥,如与周围融为一体。

  他右手慢慢伸出来,探向最左的瓷瓶,这只最大,往右排,依次变小。

  此瓶巴掌大小,瓶身浑圆,雪白细腻,在月光下闪着莹光,瓶身绘一幅山水图,层峦叠嶂,气势森森。

  他手停在半空,皱一下眉头,转向第二只瓷瓶,这只稍小一些,高颈,椭圆瓶身,雪白温润,宛如白玉。

  右手依次探向五只小瓶,最终落在一只黑瓷瓶上,恰是最中间,拿了起来,拔开瓶塞,顿时清香扑瓶,精神一振。

  他微微一笑,盖上塞子,收入怀里,凭着直觉判断,唯有这一瓶是好东西,其余四瓶,都有害无益。

  凭公孙青云这一身绝顶武功,当可横行天下,可他偏偏喜欢用毒,真是古怪。

  他用剑挖了一个坑,然后诵了一篇经,超度公孙青云亡魂,袖子一拂,将他入土为安。

  袖子再拂,泥土纷飞,转眼功夫堆起一座高高的坟,他又用龙吟剑削一块儿木板做墓碑,刻上六个大字:“公孙青云之墓”。

  一切做完,他拍拍手,冲着墓碑合什一礼,转身而去。

  公孙青云的宝剑,他也收起来,挂到腰间,剑鞘古色斑斓,与龙吟剑相比,并不逊色。

  如此宝剑,殊为难得,李慕禅自不会白白丢掉。

  他出了山脉,施展轻功回到了小镇中,当回来时,晨曦微露,他来到小院,院内灯火仍亮着,小厅中坐着王霜凤。

  王霜凤一袭绿衫,静静坐着一动不动,微微仰头,双眼望着天空,眼神迷离而空洞,身在小亭中,神已游至天外。

  李慕禅皱眉,飘身进厅,哼道:“凤儿,你怎么还在?!”

  王霜凤收回目光,惊喜的道:“师叔,你回来啦!”

  李慕禅点头道:“嗯,你一直坐这里?……为何不先走,去南边等我?”

  王霜凤道:“师叔,我走到半途,又改了主意,我总觉得师叔你能胜过公孙青云,就想看看你究竟能不能回来。”

  “于是就一直在这里等着?”李慕禅哼道。

  王霜凤起身,斟了一盏茶,双手递来:“是,我很相信自己的直觉,从小到大还没错过,我觉得师叔你一定会回来。”

  李慕禅接过茶盏,轻啜一口,摇头不以为然,心下却讶然,没想到她也有这般天赋,直觉惊人。

  自己相信直觉,是因为禅定功夫深,好像有了神通一般,而看她模样,却不像修定的,只能说是天赋了。

  王霜凤明眸如水,紧盯着李慕禅,待茶盏离开他嘴唇,她忙问:“师叔,公孙青云呢?”

  “死了。”李慕禅放下茶盏。

  王霜凤一下瞪圆眸子:“死了?!……师叔,你杀了公孙青云?”

  李慕禅点头:“不死不休,只能杀了他!……唉,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,杀他实在不得已!”

  “你竟杀了公孙青云,你竟杀了公孙青云!”王霜凤喃喃自语,玉脸神情古怪,似是难以置信:“师叔,你真的杀了公孙青云?!”

  李慕禅笑了笑:“是,我杀了他。”

  “师叔,你……你……”王霜凤欣喜如狂,忽然一下凑过来,便要亲李慕禅的脸颊。

  李慕禅忙一闪,笑骂道:“别胡闹!”

  王霜凤腾的一下红了脸,神色愕然,好像自己被自己惊呆了,随即一扭腰跑了出去,翩然而去,转瞬不见了影子。

  李慕禅望着她的背影,笑着摇头,看来,公孙青云的死,对她刺激极大,以致如此失态。

  他明白,这无关男女之情,而是感激所致。

  公孙青云是压在王家头顶的一颗巨石,杀了王元心,亏得自己临走时将王元心救回,但救则救了,他想杀人,王家无人可挡。

  如今,他死在自己手上,王霜凤自然感激之极,刚才之举无关男女之情,仅是兴奋无以宣泄罢了。

  有没有男女之情,李慕禅有他心通,自然一清二楚,王霜凤对自己很敬重,却无男女之爱慕。

  李慕禅坐了一会儿,唱完了茶,返回屋里,打坐调息,醒来时候,已经是半上午,推开门时,王霜凤正在门前站着。

  她一袭翠绿罗衫,脸颊酡红,娇艳如花。

  李慕禅招招手,两人进了小亭,对面坐下了,李慕禅打量她一眼,把她看得低下头,不敢对视。

  李慕禅微微一笑,温声道:“凤儿,咱们要分头上路,你先走,直接去圣雪峰等我,我随后来。”

  王霜凤不解的问:“师叔,为何要分头走?”

  李慕禅道:“天下无不透风的墙,我杀公孙青云,虽在山野,难保不被公孙家知道。”

  王霜凤道:“师叔是怕公孙家的人报仇?”

  李慕禅点点头:“咱们分开上路,再化一下妆,不容易认出来。”

  王霜凤不以为然的道:“师叔,公孙家除了公孙青云,其余人不足为虑,师叔不必这么担心。”

  李慕禅摇头:“小心驶得万年船,况且,我也不想多造杀孽。”

  “……好吧。”王霜凤不情愿的点头。

  王霜凤先离开了小院,她扮成一个村姑,黧黑中透着几分俊俏,虽远不如原本的美貌,却也不算差。

  李慕禅修了一下眉毛,加之唇上的小胡子,一下陡增了二十几岁,看上去如四十许,气度潇洒,反而比先前更吸引人。

  王霜凤走后,他又呆了一天才出发,前往圣雪峰。

  一路之上,他施展轻功疾行,奇快无伦,沿着官道走,人们见到了,也多会以为自己眼花。

  他一直觉得后面有人跟着,自从埋了公孙青云,就生出这种直觉,所以才让王霜凤先走。

  他这一路疾驰,轻功奇快,但仍未能摆脱跟踪,索性不理会,该走则走,该停则停,倒想看看到底何方神圣,能一直跟住自己。

  傍晚时分,暮色霭霭,他停下步子,找了一座荒庙歇息,拾一堆树枝,生起一团火,驱除料峭的秋寒。

  火光映亮了破庙,蛛网处处,佛像残缺,李慕禅懒洋洋的坐在火堆旁,心里格外的宁静。

  这五天来,自己拼命赶路,不信邪,非要甩开身后之人,偏偏没能甩开,反而越来越近。

  他能感觉得到,杀意越来越近,随着观天人神照经的精进,他心通的精进,他对危险更敏感。

  “噼啪”声中,火光跳跃,照亮了他的脸,他一边添柴,一边思忖着公孙青云所施展的武功,印证自己的沧海九剑。

  他以沧海九剑杀了公孙青云,对它越发迷醉,一有时候就沉浸其中,领悟其妙,滋味美妙。

  他忽然抬头,扬声道:“公孙家的,出来吧!”

  一阵脚步声响起,十几个黑衣蒙面人悄然钻进庙内,堵住门口,隔着火把冷冷看着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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